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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新媒体平台(互联网群组)自查与备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4-08本文来源:

校内各二级单位:

为扎实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推动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层层落实,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传播空间。现开展2022年新媒体平台(互联网群组)自查与备案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针对范围

(一)以各级单位名义或组织名义开设的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等新媒体平台;

(二)以各级单位名义或组织名义创建的超过100人的QQ群、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;

(三)账号名称中含有学校或机关部门、学院中英文全程和简称的,由学生(组织)、教师注册或者运营管理,发布涉及学校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或互联网群组。

二、工作内容

(一)建设与管理

1.平台建设

2.分级建设与管理

3.建立监管机制

4.建立内容发布审查机制

5.建立惩罚机制

(二)自查工作

1.分级自查

2.自查内容

(三)备案工作

三、其他事项

各单位根据新媒体平台建设与管理实际情况,填写《四川文理学院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自查表》(附件2),学校二级平台报送《四川文理学院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备案表》(附件3),并于2022年4月13日17: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表格加盖党总支公章提交至图书大楼C308,电子版以“XXX学院”命名文件夹发送至hlwszb@163.com。联系人:吴佳恒,17341910419。



附件1:关于开展2022年新媒体平台(互联网群组)自查与备案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自查表.xlsx

附件3:四川文理学院2022年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群组备案表.xlsx



党委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部

2022年4月8日